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资料图片)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别提示: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
开发行了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0亿元。(债券
简称:联诚转债,债券代码:1281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山东
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联诚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
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
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当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79,999 股,回购价格为 6.8462 元/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1,645,374 股减至 130,865,375 股。
综上,“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调
整如下: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 +A×K)/(1+K)
其中:
Po =17.38 元/股;
A=6.8462 元/股;
K=-779,999/131,645,374=-0.5925%;
P=(Po +A×K)/(1+K)=(17.38-6.8462×0.5925%)/(1-0.5925%)=17.44 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7.38 元/股调整为 17.44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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